江西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2021修正)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应当在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推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五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江西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详细规定了职工参与民主决策、管理与监督的权利。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组织,旨在强化基层民主,保护职工积极性和创新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条例强调了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民主管理的基础形式和权利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基层工会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工会提供指导和监督。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由****、发布,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7章29条。主要内容有: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实行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科研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科研单位,职工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中国科学院研究所职工代表大会试行条例的规定,科研院所的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一是职工代表团(组)长是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也有的企业扩大了联席会议的范围,请部分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企业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次,遇有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由工会委员会召集,工会主席主持。
甘肃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和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适用本条例。本条 例所称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第四条 各级工会组织在维护国家和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动员和教育职工以主人翁态度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帮助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科学技术水平。
3、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方案须经到会职工代表或职工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同),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法人代表指定;企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各方推举或指定的代表只能代表一方参加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具体人数由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并与企业法人代表协商确定,企业代表的人数不得超过调解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1、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经营者或者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职工代表团(组)、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
2、法律主观:国有及其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有下列特别职权:听取审议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重组改制等重大决策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查同意或否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企业规章制度。
3、本条例所称公司制企业,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条例所称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指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作为职工代表出任的公司董事、监事。
4、属于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应当按期公开;属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定期公开;其他事项应当及时公开。法律依据河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企业实行企(厂)务公开的主要途径是职工代表大会,还应当通过公开栏、网络、报刊、微信公众平台等其他形式进行厂务公开。
5、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由****、发布,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7章29条。主要内容有: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实行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1、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五条 企业工会组织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本条例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2、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由会议选举的主席团主持。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管理机构、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3、法律主观:国有及其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有下列特别职权:听取审议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重组改制等重大决策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查同意或否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企业规章制度。
4、法律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七条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人数1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30人;职工人数1000人以上不足10000人的,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100人;职工人数10000人以上的,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150人。
5、职工代表大会的对人权是指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行政领导和管理人员拥有进行监督和选择的权利。其主要内容有评议监督权和推荐选举权。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1、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主席团主持会议,处理大会期间有关重大问题。职工代表人数在三十人至一百人的,主席团可以设三至五人;职工代表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主席团人数不得少于七人。主席团成员中线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少于百分之五十。职工人数在三十人以下的,可以选举大会执行主席一人,主持召开职工大会。
2、l主席团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主席团人数海市规定,职工代表人数在30-100人的,主席团可以设3-5人。
3、第十三条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各级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女会员不足二十五人的设女职工委员。市和区、县总工会,市产业工会以及街道、乡镇等工会,可以建立为职工服务的法律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