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教师管理制度细则
1、培训机构教师管理制度细则如下:所有任课老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分钟内扣工资的百分之十,5至30分钟扣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五十,30分钟以上扣本课时的百分之百。所有培训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排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岗候课。
2、教培机构教师管理制度:控制好专、兼职老师的比例。建议兼职老师占七,专职老师占三,逐步达到五五开。避免依赖名师。有一些机构的课程项目不是很吸引人,家长的信任度难以培养出来,于是靠依赖名师提高客户信任度、满意度。这个是有极大的风险的。加强业务培训。
3、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培训,包括总部的一级培训和总部各部门、分支机构组织的二级培训。3异地分支机构参照本制度制订有关制度。第三条:引用文件:第四条:定义 1内部培训师:是指具备较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的老员工 ,在公司统一培训体系内担任兼职培训师,帮助公司培训员工,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4、建立校本培训考勤制度。 在开展校本教研和培训过程中,将设置考勤册,对全体参与教师进行严格考勤。 建立校本培训过程管理制度。 加强校本培训的过程管理,有专人负责管理教师参训的考勤、记录、考核、总结等,促进学习和研究的良性互动。每次培训均有活动记录,而且相对有固定时问。 建立校本培训资料建档制度。
5、浙江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如下:逐步完善校本培训制度,形成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的“培养、培训、管理”一体化的有效运行机制,构建学习化组织。继续进行新课程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全体教师具有现代理念,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专业水平和驾驭课堂的能力,掌握自主、合作、探究的课堂教学模式。
6、组织、指导本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培训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对本中心培训秩序管理、培训计划执行管理、培训人员组织管理、培训质量保障管理、师资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培训中心教师职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写好学期授课计划,努力完成教学任务。
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规范从业人员教育教学、培训、招生招考等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保障教育秩序和青少年健康成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校外补课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的定义、基本原则、办学条件、办学程序等。根据办法规定,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国家认可的,在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为中小学生提供学科类、非学科类等培训服务的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原则是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校外培训机构暂行管理办法如下:设立条件: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规定的举办者;有合法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和场所;有与其办学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符合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管理制度。
《校外培训机构暂行管理办法》是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发展,有效缓解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办法。
校外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最新介绍如下:实施机关与管辖范围 根据新规,各级教育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校外培训管理工作。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校外培训的监管工作。这些机构将依法履行职责,对违反规定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查处。
如何建立起规范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些建议以建立起一个规范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明确架构与管理责任 规范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制度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组织架构,每个成员的职责应该清晰,并且需要对他们的履职进行周期性考核。人数庞大的机构可以设立指定的人员来负责监管和运营管理,确保整个机构的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校外培训机构暂行管理办法如下:设立条件: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规定的举办者;有合法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和场所;有与其办学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符合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管理制度。
该办法的制定是为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培训机构,政府和教育部门将依法取缔,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严格源头审批把关,明确准入条件 对教学对象、课程设置、师资力量、办学条件等实施全面检查。加强办学过程监管,制止超范围经营和不规范办学行为,建立评价退出机制,鼓励社会参与监管,及时更新“黑白名单”、信誉公示等关键信息,实施校外培训机构精细化管理。
有关“食品安全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有吗?
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消费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我国境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由卫生局设立的制度。管理人员制度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七)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八)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第六条 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