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司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十不吊”进行操作,塔机停用必须将吊钩和变幅小车收到规定位置。塔式起重机行驶轨道不得有障碍物和局部下沉现象,6级以上大风和雷雨、雾天、视线不清时停止作业。1司机与信号工密切配合按信号工的指挥进行工作。
2、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没有限位开关的吊钩,其上止点距离臂杆顶端必须大于1米。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3、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严禁非驾驶人员进入驾驶室内。
4、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 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2) 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重型塔为12~16t/㎡。
5、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 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
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 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司机在作业中要按照信号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要鸣笛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有误将引起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塔吊安装、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生产班组名称 工作前应检查传动部分润滑情况、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种限位和保险装置等,如有不符合 要求,应及时修整,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施工。 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司机必须按电铃、发信号。 工作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塔式起重机应有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受过专业训练。2.塔式起重机一般准许工作的气温为+40度~-20度,风速小于六级。风速大于雷雨天,禁止操作。3.塔式起重机在作业现场安装后,必须遵照《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进行试验和试运转。4.起重机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与机体妥善连接。
.塔式起重机的顶升加节必须由取得专业队资源的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进行监督和监护。2.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工具装入工具袋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操作规程: 塔机安全操作规程 塔机使用前:检查地脚螺栓、标节连接螺栓、回转连接螺栓,各部位轴销和开口销、绳卡等,是否松动或脱落等异样现象,若有问题,应立即排除。检查供电电缆和漏电开关是否完好,线路接头无发热迹象,确保线路无障碍。
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没有限位开关的吊钩,其上止点距离臂杆顶端必须大于1米。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2、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斜拉斜挂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固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吊物上有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3、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1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使用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不得扭结、变形,所有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4、严格执行“十不吊”进行操作,塔机停用必须将吊钩和变幅小车收到规定位置。塔式起重机行驶轨道不得有障碍物和局部下沉现象,6级以上大风和雷雨、雾天、视线不清时停止作业。1司机与信号工密切配合按信号工的指挥进行工作。
5、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严禁非驾驶人员进入驾驶室内。
6、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塔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训练,了解塔机的构造、性能、作用范围,熟悉塔机的保养和使用过程,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的操作规程。严禁超载、超力矩作业,司机必须按照塔机技术性能表起重曲线表的规定作业。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斜拉斜挂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固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吊物上有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操作时发现塔吊工作不正常、安全装置失灵应立即停止操作,切断电源,汇报主管部门组织检修,待正常后使用。在高空修理必须戴好安全带。下班前将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松开回旋机构制动装置,使其顺风源自有摆动。1下班前各操作处于断开位置,切断电源,离开驾驶室必须加锁。
使用前,应检查各金属结构部件和外观情况完好,空载运转时声音正常,重载试验制动可靠,各安全限位和保护装置齐全完好,动作灵敏可靠,方可作业。操作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步操作,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操作手柄归零,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换向操作,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 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2) 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重型塔为12~16t/㎡。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解读?
1、在空载状态下,起重小车任意一个滚轮与轨道的支承点对其他滚轮与轨道的支承点组成的平面的偏移不得超过轴距公称值的1/1000。对**变幅速度超过40m/min的起重机,在小车向外运行时,当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值的80%时,应自动转换为低速运行。当幅度限位开关动作后,应保证小车停车时其端部距缓冲装置最小距离为200mm。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与GB 5144—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对自升式塔机顶升加节、频繁拆装的起重臂的连接、结构件正常工作年限及主要结构件可追溯的**标志等要求;采用有关国际标准的部分内容;调整部分条款为推荐性。
3、5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 6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等)灵敏、可靠。